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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請各單位持續推動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CNS-15251)事宜,請查照辦理
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7月13日臺教資(五)字第1112702875A號: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資(五)字第1100110153號函、111年1月19日臺教資(五)字第1112700270A號函計達。

二、依行政院「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CNS-15251)實施計畫」(110-112年),請本校各單位配合事項如下:
  (一)指派各處室ODF種子人員,就近、快速協助同仁解決操作問題,提供ODF基礎教育訓練,並視同仁需求提供ODF進階課程。(可運用E等務園平台之線上課程)
  (二)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格式文件。
  (三)依前揭計畫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之使用比例需達100%,請持續宣導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以ODF文件格式檔案提供。
  (四)網站、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,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。
  (五)學研計畫之文件、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範本,優先以ODF文件格式提供;相關競賽、補助辦法及規定,應接受ODF文件格式之使用。
  (六)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。
  (七)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(鼓勵)師生使用ODF格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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